

業務解釋
債券買斷式回購是指日照銀行與其他市場成員雙方在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的,債券持有人(正回購方)將債券賣給購買方(逆回購方)的同時,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正回購方再以約定價格從逆回購方買回相等數量同種債券的交易行為。在回購的首期結算日,正回購方將債券所有權轉讓給逆回購方,并約定在到期結算日,逆回購方必須按約定價格將相等數量同種債券返售給正回購方。
適用對象
債券買斷式回購業務的交易對手必須為銀行間債券市場的成員。
業務申請條件
債券買斷式回購業務的交易對手必須簽署《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質押式回購主協議》和《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買斷式回購主協議》。
辦理程序
債券買斷式回購業務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具體業務規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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